说到恋爱结婚,最不可缺少的一样东西是什么?很多人认为,是钻戒。钻戒上的钻石象征着永恒的爱,指环代表着对爱人的承诺。往往一个钻戒都需要几万到十几万不等,根据钻石的大小、颜色、纯度以及工艺来决定的。
近日,有人发现某网店定制的钻戒跟品牌专柜的一模一样,价钱也美丽,但真的靠谱吗?高仿钻戒的“闪亮”背后隐藏了哪些法律风险?来看下这则案例怎么分析的。
案情回顾
原告恒信玺利朝阳公司诉称,其系美术作品“真爱加冕系列公主款戒指”的著作权人,被告张某未经许可的情况下,在其经营的淘宝网店生产、销售、展示侵权商品,侵害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复制权、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。被告辩称,原告对涉案作品不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著作权,被告上述行为不构成侵权。

原告当庭展示戒指实物,并陈述其设计理念,经对比发现,高仿商品整体是皇冠形象,包裹主钻的贵金属造型、宝石位置、主钻两侧的群镶设计、整体的设计轮廓中除个别部位存在细微差异外,与“真爱加冕系列之公主款”戒指给人的视觉认知基本一致。

为确定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,法院依法调取被控侵权商品的网店销售数据。被告抗辩称该商品实际销售仅60件,共计刷单500笔左右,刷单部分不应作为衡量损害后果的实际销售额,应在赔偿损失时予以扣除。最终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,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支出5578元。
法院判点
1. 涉案戒指是否受著作权保护
涉案的“真爱加冕系列之公主款”戒指从设计及元素本身选择来看,均是体现了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承载和复制的智力成果,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美术作品。
涉案戒指作为珠宝首饰,具备可正常佩戴的实用功能,其艺术性已经达到足够的创作高度和艺术美感,且不能被实用功能所影响或取代,因此构成实用艺术作品。其所具有的艺术性内容,即作者对该作品的艺术性所作智力投入而产生的成果,受著作权法保护。
同时在这里简单提下,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保护与著作权对实用艺术品的保护并不相同,外观设计并不天然的排斥著作权法的保护,一项设计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后,其设计中蕴含的独创性表达仍然可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。权利人有权根据被控侵权行为的实际情况,选择更为有利的权利主张方式。

2. 被告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
被告生产被控侵权商品,并在互联网上销售和展示,侵害原告对涉案产品享有的复制权、发行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。
关于赔偿损害数额,刷单行为是被告为获取更高的商业排名、信用度和用户访问量,满足一定的经营意图而采取的虚构交易量的行为。被告在选择刷单方式牟取不当利益的同时,亦应当承担其可能产生的商业风险和法律责任。在无法查明实际销量的情况下,刷单部分的销量不应予以扣除,法院将其计入侵权赔偿数额。

小编点评
橘豆认为实用艺术品所具有的艺术性内容,可受著作权法保护。外观设计并不完全排斥著作权法的保护,一项设计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后,其设计中蕴含的独创性表达仍然可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。
在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认定中,刷单本就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经营理念的行为,影响网络用户的真实选择,扰乱公平有序的网络营商环境,不应被鼓励和提倡。
橘豆长期更新各种新鲜有趣的案件以及知识产权干货,关注我,给大家继续分享最新最in的知识产权领域知识~